在土耳其出生的儿童身份认定
承认条款 承认;这是父亲的 […]
承认的条件
承认;是指在官方契约或遗嘱中,通过向登记官、法院、公证人或领事馆书面申请,声明子女是其亲生子女。
如果做出承认声明的人是未成年人或受限制行为能力人,则还需要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
与他人有血缘关系的子女,除非该血缘关系被无效化且母亲身份已确定,否则不能被承认。
对于与他人有血缘关系且母亲身份不明的子女,不签发承认证明。以这种方式发送的承认证明由民事登记处登记,情况移交检察官办公室进行处理,并根据法院判决采取行动。
通知义务
民事登记官、治安法官、公证人或遗嘱开启人应通知父亲和子女登记的登记处。
子女登记的民事登记处也应通知子女、其母亲,以及子女是否受监护,通知监护机构。
关于承认登记的原则
如果被承认的子女尚未在家庭登记册中登记;
1. 通过签发出生证明,子女以父亲的姓氏登记在父亲的家庭中,并建立母亲与子女之间的联系。
2. 如果父亲是外国国民,则通过在母亲登记的行政单位末尾登记以父亲的姓氏,建立母亲与子女之间的联系。
如果被承认的子女已登记在母亲的未婚家庭中,
1. 关闭其在该家庭的登记,并以父亲的姓氏登记在其父亲的家庭中。
2. 如果父亲是外国国民,则父亲的姓氏转移到母亲登记的行政单位末尾,并建立母亲与子女之间的联系。
如果被承认的已婚女性是已婚女性,则承认事件在其丈夫的记录中处理,并建立其与父亲之间的联系。如果婚姻因任何原因终止,她将回到承认她的父亲家中,使用父亲的姓氏。
如果被承认的已婚男性是已婚男性,他应以父亲的姓氏登记在其妻子和未成年子女(如有)的登记册中;如果承认的父亲是外国国民,则以父亲姓氏的记录转移到母亲登记的行政单位末尾。建立他与母亲之间的联系。
对于非婚生子女,由外国女性所生、被土耳其公民男性承认的年满18周岁的人的登记,按照本指令的规定进行。
承认登记册
由有关当局发送的关于承认的承认书或法院判决或遗嘱(死亡处分)被记录在家庭登记册中,如本指令第192条所述。承认证明或法院判决或与承认相关的遗嘱的副本将与从计算机获得的承认或取消承认表格合并,并发送到其他个人身份变更特殊日志,第二份副本将与从信息处理环境中获得的承认或取消承认表格合并,并发送到总局进行存档。任何其他个人身份变更都粘贴在特殊日志中。
关于被承认子女的登记程序,应按照本指令“出生”部分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
如果根据土耳其第743号法律的民事规定被承认但尚未在家庭登记册中登记的男性、已婚人士和子女,则可以通过序列号从数据处理环境中访问其本人及其妻子的出生记录、用于登记和其他个人身份变更的表格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收到的承认/取消承认表格将与法院判决合并,并添加到其他个人身份变更特殊登记册中。
人口登记所在的人口普查局,将当日结束列表中的身份信息处理到相关人员的纸质记录中。在此过程之后,当日结束列表由登记官签署,并由人口经理批准,然后插入当日结束列表文件中。
承认的撤销
承认的撤销;是指通过法院撤销因承认而建立的父子关系。
需要撤销承认的情况以及提起诉讼的权利、终止期限
需要撤销承认的条件
承认人可以因错误、欺骗或恐吓而提起撤销承认的诉讼。
诉讼权和举证责任
承认人的权利和提起诉讼的义务
撤销诉讼应针对母亲和子女提起。
相关人员的诉讼权
在母亲、子女和子女死亡的情况下,其后代、检察官、财政部和其他相关方可以提起撤销承认的诉讼。
诉讼应针对承认人提起,如果承认人已死亡,则针对其继承人提起。
原告有义务证明承认人不是父亲。
母亲或子女提起诉讼,声称承认人不是父亲的,举证责任在于承认人,承认人必须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其在怀孕期间与母亲发生过性关系。
诉讼时效
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在一年内终止,在任何情况下,自得知撤销理由之日或恐惧的影响消失之日起,在承认后五年内终止。
相关方的诉讼权应在一年内终止,在任何情况下,自原告得知承认且承认人不能是孩子的父亲之日起,在承认后五年内终止。
子女的诉讼权应在其成年后一年内终止。
如果尽管上述期限已过,但存在合理延迟的理由,则可以在理由消失之日起一个月内提起诉讼。
关于撤销承认登记的原则
1. 如果被撤销承认的人登记在其母亲的未婚家庭中,关于撤销承认的法院判决应在被承认人及其承认父亲的登记中记录。
2. 如果被撤销承认的人登记在其父亲的家庭中,则关闭其在父亲家庭中的登记,并以母亲的未婚姓氏迁入其母亲的未婚家庭。
3. 如果已婚女性的承认被取消;承认的撤销应在其母亲的未婚家庭及其承认父亲的记录中处理。
4. 如果已婚男性被取消承认的登记在其父亲的家庭中,则关闭其在父亲家庭中的登记,并与其妻子和子女(如有)一起,以母亲的未婚姓氏迁入其母亲的未婚家庭。承认的撤销应在其母亲及其承认他的父亲的记录中登记。
5. 如果土耳其父亲和外国母亲所生子女的承认被取消;关闭其在父亲家庭中的登记。
6. 如果被承认的子女的母亲是土耳其公民,但其母亲未在家庭登记册中登记(隐匿人口)的情况下,其承认被取消:
• 如果在公民身份状况不正确的被承认子女的母亲的登记中继续登记和隐匿人口记录;应将取消承认的决定登记在家庭登记册中,并将关于撤销承认的法院判决副本发送给部,以审查该子女是否会保留因承认而获得的土耳其国籍。将根据部委的指示采取行动。
关于血统的原则
血统
血统;在确定姓氏、国籍以及子女在家庭登记册中的登记地点时,以血统为基础。
子女与母亲之间的血统在出生时建立。
子女与父亲之间的父子关系通过与母亲结婚、承认或法官的判决来确立。
血统也通过收养来确立。
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父母结婚,则父子关系自动解决。
婚姻内的子女
婚姻结束后的300天内或因任何原因出生的子女,均随父姓,并登记在父亲的家庭登记册中。
如果子女在婚姻结束后的300天内出生,且母亲在此期间再婚,则第二段婚姻的丈夫被视为父亲。如果此推定被推翻,则第一段婚姻的丈夫被视为父亲。
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或在婚姻结束300天后出生,或被法院判决否认父权的子女;以母亲的姓氏登记在母亲的未婚家庭中,并登记父亲的名字。
如果母亲离婚并返回未婚家庭,则子女以母亲的姓氏登记在母亲所在的家庭中,但如果母亲有前一段婚姻的双重姓氏,则子女以母亲的姓氏登记。
如果她的母亲仍然与他人结婚,她婚前与另一男子的孩子将以母亲的未婚姓氏登记在母亲的未婚家庭中,并登记母亲声明的父亲的名字。
土耳其父亲与外国母亲非婚生子女;
1. 由于父亲与母亲结婚;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292条,他/她成为土耳其公民,并登记在父亲的家庭中,因为他/她将受到关于婚姻内自发出生子女的规定的约束。
2. 根据母亲或子女的请求;如果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301条通过法院确定其父子关系,或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295条被承认,则他/她将从出生之日起成为土耳其公民,取决于其父亲,作为父子关系确立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他/她以父亲的姓氏登记在父亲的家庭中。
婚姻和血统确立的程序和流程
配偶有义务在结婚时或结婚后,向其居住地或结婚地的民事登记官申报其非婚生共同子女。
如果因父母结婚而修正血统的子女先前已在家庭登记册中登记,则由父母签署关于婚姻和父子关系确立的通知表,并将其提交给人口管理部门。
如果配偶一方在通知婚姻期间或之后出生的共同非婚生子女之前死亡,则根据法院对存活配偶的确定判决采取行动。
血统的建立
父子关系证明
婚姻期间或婚姻结束后的三百天内出生的子女,其父亲为丈夫。
如果子女在婚姻结束后的三百天内出生,且母亲在此期间再婚,则第二段婚姻的丈夫被视为父亲。如果此推定被推翻,则第一段婚姻的丈夫被视为父亲。
父子关系判决
父子关系判决;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301条,子女与父亲之间的父子关系由法院确定。
父子关系判决和血统确立的登记
如果子女先前已登记在母亲的家庭中,则根据法院判决,将子女的登记转移到父亲的家庭中,随父亲的姓氏,无需任何其他文件或父母的声明。
如果子女尚未登记,则按照本指令“出生”部分规定的方式准备出生证明,并随父亲的姓氏登记在父亲的家庭中。子女与母亲之间的必要血统关系得以确立。
如果法院判决指出子女的父亲是土耳其人而母亲是外国国民,如果子女未满十八周岁,则其随父亲的姓氏登记在父亲的家庭中。如果法院判决指出其母亲是土耳其人而父亲是外国国民,则随父亲的姓氏登记在母亲登记的行政单位末尾。
如果子女已满十八周岁但未在人口登记处登记,则将父子关系判决发送给部委以确定国籍身份,并根据部委的决定采取行动。如果部委已做出登记决定,则从出生之日起登记在父亲的家庭中。如果父亲是外国人,则登记在母亲登记的行政单位的最后一个数字之后,并与母亲建立联系。
亲子关系否定
定义
亲子关系否定是指通过法院判决消除亲子关系的推定。
亲子关系否定案件可以由丈夫针对母亲和子女提起,也可以由子女针对母亲和丈夫提起。
亲子关系否定判决登记的原则
法院判决否认亲子关系的子女,通过在其父亲的登记中进行声明来关闭其登记,并以母亲的姓氏迁入其母亲的未婚家庭。
如果被否认亲子关系的子女的母亲的未婚家庭无法确定;则关闭其在所在家庭的登记,并以母亲的姓氏在新家庭序列号下登记在所在行政单位的末尾。如果父子关系被否定,则根据其将通知且当地当局将批准的姓氏填写姓氏字段。如果子女未成年,则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404条的规定,将情况报告给主管监护机构,以便为子女安排监护。子女姓氏的不足之处将根据监护机构通知并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姓氏进行补充。
如果法院判决指出被否认亲子关系的子女的母亲是外国国民,或者由于外国国籍,母亲和父亲未在家庭登记册中登记,或者确定母亲和父亲是外国国民;将家庭身份记录的副本以及法院判决的认证副本发送给部委进行国籍审查,并根据部委的决定采取行动。
如果法院判决指出被否认亲子关系的子女的母亲是土耳其人而父亲是外国国民,或者由于其外国国籍,父亲未在家庭登记册中登记;被否认血统的子女以母亲的未婚姓氏登记在母亲的未婚家庭中。
如果子女登记在其母亲的未婚家庭中,并且与其父亲建立了父子关系,则在子女及其父亲的登记中做出关于否认父子的解释,并消除先前建立的父子关系。
This article was translated using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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