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外国儿童入学注册
教育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财富。 […]
教育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财富。土耳其共和国在其宪法中也承诺为在土耳其的儿童提供教育机会。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第28条:
“应支持和保护每个儿童,使其能够充分学习。初等教育对所有儿童免费且强制,不设任何歧视。”
基于此信息,居住在土耳其的外国国民子女的教育将如何进行,这一点令人好奇。
外国学生的注册在国民教育部中学教育机构条例的第29条中得到了清晰的阐述。根据该条款:
1) 在外国学生注册时:
a) 要求他们持有有效的护照和教育签证。
b) 来自来源国不明或寻求庇护者/难民的外国人子女无需获得学生签证。在此情况下,安全部门签发的有效期为至少六个月的居留许可被视为足够,其注册将按照注册原则进行。
c) 允许在土耳其工作和居住的外国人子女无需学生签证。
然而,他们必须证明其母亲、父亲或监护人已获得工作许可或持有至少六个月的居留许可。
ç) 在土耳其外国使团团长或国际组织代表处工作的外国人员子女注册时,要求他们持有有效的护照。
d) 获得土耳其共和国公民身份后,又经内阁许可放弃土耳其国籍而获得外国国籍的个人及其子女,予以注册。
(2) 学校的注册和入学要求在注册时也需满足。
(3) 对于本条例未涵盖的事项,适用2002年11月14日官方公报刊登的、编号为24936的国民教育部关于移民工人子女教育和同等学历条例的规定。
(4) 来自国外的外国学生,在考虑学校的注册入学要求后;根据同等学历证明和课程兼容性,由学生安置和转学委员会,以平衡的方式,将其安置在中学教育注册区域内可选择招生的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本款规定也适用于这些学生从转入的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的情况。
This article was translated using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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